水现在


来源 :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温州市市区实施地下水禁采

2006-02-16


  本站讯 (通信员 王谦报道)为切实加强温州市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从持续发展的角度推进推进地下水限采区的控制和管理,控制地面沉降,防止地质灾害,温州市人民政府于2005年底印发《温州市区地下水限采控制目标方案》(温政办〔2005〕241号),现该目标方案已交由市区三个区的水利局实施执行。

  2005年3月份,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划定甬台温地区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的意见》,我市市政区三个区的24个乡镇(街道)被划定为地下水限采区,要求划入限采区范围的地区逐年压缩企业自备井地下水开采量,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制水单位严格控制向企业供给生产用水。到2008年底前,除留作监测、回灌、战备以外的企业自备井,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封井,到2010年,全面禁止开采地下水。

  为此,由市水利局牵头,由三个区水利局实施,对限采区范围内的地下水取水井进行了详细调查,共有取水井232口,年开采量2600多万方。主要集中在龙湾的永强平原(以生活饮用和工业用水为主)和鹿城区的仰义、上戍两乡镇(以制革业用水为主),占用水量的96%。由于布井不合理、开采量过大,导致区域地下水水位下降、地下水资源衰减、咸水入侵、水质恶化,更引起部分地面沉降,产生地质安全隐患,给城市建设、航道交通、港口整治、防汛抗潮等方面带来严重影响。为了强化管理、合理配置、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我局委托市水文站按照有关的技术规范制定了具体的限采控制目标方案,由市水利局召集国土资源、建设、环保、计委等部门共同审核把关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该目标方案规定到2010年除保留28口井作为战备和回灌井以外,其余的井将全部加封,不允许再开采地下水。并详细规定了每年的封井数,具体封的哪几口井,以及对其余井的限制开采地下水量。

  禁采区范围内的三个区24个乡镇(街道)今后将严禁增打新井。对未批准擅自取水的,水利部门将按照《水法》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来源:温州市水利局   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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